[ 滬勞保養發(2006)34號 ]
市社會保險事業基金結算管理中心,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醫療保險辦公室,各公安分局,崇明縣公安局🟠🛌🏻,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為貫徹實施《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將本市城鎮高齡無保障老人納入社會保障的通知》(滬府[2006]81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具體實施的有關問題🏋🏽,提出以下處理意見:
一、高齡無保障老人納保條件
符合《通知》第一條規定範圍的高齡無保障老人是指👨🏼🦱🚴:
1、年滿70周歲;
2、在上海居住、生活滿30年,具體情況以原始戶籍記載為準。
3、解放後建立戶籍製度以來,為本市城鎮戶籍(期間辦理“農轉非”手續的除外);
4🧔♀️、未享受本市規定的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小城鎮社會保險🎅🏽、征地養老等待遇以及外省市規定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待遇🔭。
二、辦理申領手續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高齡無保障老人可以到本人戶籍所在街道(鄉、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具體相關事務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辦理。若所在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尚未建立的🤾♂️,可暫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辦理相關事務。
(一)填寫《上海市城鎮高齡無保障老人享受養老、醫療待遇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並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高齡無保障老人委托代理人辦理申請手續的👩👦💕,除攜帶上述材料外🙎🏽♀️,還需攜帶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經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
三🧎♀️、公示
(一)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在接受申請後🏃➡️,應當將高齡無保障老人的情況⌚️,在其戶籍所在地的居(村)委會內進行公示。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經辦人員召集居(村)委會工作人員、救助協理員🙌🏻、社保協管員、就業援助員、居民小組長等相關人員🤵🏿♀️,對高齡無保障老人的情況進行討論,並做好公示記錄。其中,對已按本市有關規定享受遺屬待遇和家屬勞保待遇的高齡無保障老人可不再進行公示。
(二)對公示情況無疑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並報送區(縣)勞動保障局🪷✊。對公示情況有疑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進行調查核實,若反映情況屬實,不予受理,並以書面形式告知未通過初審的原因。
四、審核程序
區(縣)勞動保障局在接受初審同意材料後,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會同區(縣)民政、公安、醫療保險辦公室🕶、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等職能部門做好情況核實和審批工作🪬。各部門的具體審核職責為👩🏼✈️:
(一)區(縣)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復審高齡無保障老人是否享受農保待遇以及原單位、街道(鄉、鎮)發放的生活補貼情況𓀄;
(二)區(縣)民政部門負責復審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對高齡無保障老人是否享受民政相關待遇出具證明情況🧎🏻♂️;
(三)戶籍地派出所或原遷(移)出地派出所負責提供高齡無保障老人的戶籍情況(含戶籍性質,在上海居住🌊🌆、生活的時間以及農轉非等戶籍變更情況);
(四)區(縣)醫療保險辦公室負責復審高齡無保障老人是否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情況,並出具相關證明;
(五)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負責復審高齡無保障老人是否享受本市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遺屬待遇以及小城鎮社會保險待遇,並出具相關證明。其中,對於曾經因各種原因,到外省市生活、工作過的人員◀️,對其是否享受外省市養老保險待遇有疑議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還應當負責審核高齡無保障老人是否享受外省市養老保險待遇的情況。
五🈸、相關事務的辦理
(一)經區(縣)勞動保障局會有關部門審批同意的,並按照下列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1、區(縣)勞動保障局應當在《申請表》中明確高齡無保障老人享受養老、醫療待遇的起始時間,同時將審批同意的《申請表》復印後分送各相關部門備案。
2、高齡無保障老人選擇通過銀行(郵局)領取養老待遇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將《申請表》和高齡無保障老人的“實名製”銀行結算賬戶卡(折)復印件送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選擇通過郵匯方式領取養老待遇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將《申請表》送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3、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收到《申請表》及“實名製”銀行結算賬戶卡(折)復印件後🚥👸🏼,應及時辦理高齡無保障老人養老待遇支付的相關手續,打印“享受養老待遇核定表”🥷🏼,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經辦人員簽字確認後,轉交高齡無保障老人🧑🌾。同時,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告知高齡無保障老人領取養老待遇的時間為每月10日📴,並告知高齡無保障老人持“享受養老待遇核定表”及本人一寸照片一張,到戶籍所在街道(鄉、鎮)醫療保險事務服務點辦理《上海市高齡無保障老人基本醫療保障證》。
(二)經區(縣)勞動保障局會有關部門審批不同意的♧,區(縣)勞動保障局應將審批意見書面告知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轉告高齡無保障老人↘️。
六🤶、高齡無保障老人納保後📋,因死亡等原因終止享受養老⚔️、醫療待遇的,應由其家屬攜帶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註銷證明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司法文書🍀,及時到所屬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辦理終止享受養老、醫療待遇的相關手續🧘🏿♀️😽。
七、本處理意見從2006年9月1日起執行👨👩👦👦👈。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上 海 市 公 安 局
上海市醫療保險局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原文:https://www.83666.gov.cn/xxgk/zcfg/zcfg_detail.shtml?mes_oid=153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