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養老人員待遇封存
◆辦理地點
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分中心
◆辦理時間
每月5日-26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設定依據
1、關於退休職工下落不明期間待遇問題的批復[勞辦險(90)1號];
2👨🏻🔧、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
3、關於對[勞社廳函(2001)44號]補充說明的函[勞社廳函(2003)315號]🧎♀️。
◆申請條件
養老人員因各種原因需暫時停止享受養老待遇。
◆辦理材料
1、被羈押、拘役🍺、服刑等人員,需攜帶公安👮🏼♂️、司法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失蹤人員,需攜帶法院宣告失蹤的文書原件及復印件👰♂️;
3、下落不明人員,需攜帶公安部門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或經直系親屬簽名確認的書面申請👩🏼🔧;
4、因居住外省市等原因🍣🩹,養老人員所在單位無法及時提供死亡證明等材料,需辦理養老待遇封存手續的,可提供單位書面情況說明。
註: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辦理流程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辦事人員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後退還。
◆辦理期限
辦事程序中的第1、3條,當場辦結。
◆收費標準
不收費
◆申辦表格
《社會保險業務變更項目申報表(用人單位匯總填寫專用)》(申字4表)(可通過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12333sh.gov.cn下載,或在辦理機構免費領取)
◆聯系電話
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